100块钱3小时上门二维码_200快餐,500一晚同城约茶,风楼阁全国资源共享平台

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0531-9510553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2017-11-08 08:34:3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
工作规则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7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山东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是省政府统一指导、协调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决策的议事协调机构。

  第三条 将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正???。

第二章 机构组成

  第四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有关副省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或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环境?;ぬ?、省旅游发展委、省文物局、省地震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五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文物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第六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专家组,负责对提交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或其办公室审议的重大技术或政策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专家组由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城乡规划、区域经济、土地利用、综合交通、生态环保、历史文化遗产?;?、旅游、水利等方面知名专家组成。

  第七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指派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

 ?。ㄒ唬┕岢怪葱泄页窍绻婊泄胤煞ü婧头秸胝?;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在城乡规划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涉及全省城乡规划、城乡发展的重大课题研究,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ǘ┬魅〕窍绻婊腥中浴⒊ぴ缎?、跨区域的重大问题。

 ?。ㄈ┥笠槭∮蚝涂缜虻墓婊喊ㄉ蕉〕钦蛱逑倒婊⒏骼喽际腥婊?、都市区规划、沿海城镇带规划、鲁南城镇带规划、运河沿线城镇风貌?;す婊?。

 ?。ㄋ模┥笠槌鞘校òㄉ枨氖?、县级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新城新区规划,机场、港口等重点地区空间发展规划以及重要项目规划,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ㄎ澹┭芯磕舛ɡ肺幕挪;?、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特色风貌塑造等重大政策,审议有关重大项目,促进设计水平提升,突出山东特色,彰显齐鲁气派。

 ?。┬鞒窍绻婊牍窬煤蜕缁岱⒄构婊?、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防洪规划、生态环境?;す婊⒙糜喂婊戎匾ㄏ罟婊南谓?,推进“多规合一”。

 ?。ㄆ撸┏邪焓∥?、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ㄒ唬└涸鹗〕窍绻婊被岣飨罟ぷ髦贫鹊慕⒑椭葱小?/p>

 ?。ǘ└涸鹗〕窍绻婊被峄嵋榈某锉缸橹耙樘庾柿系氖占蟛楣ぷ?;负责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审议意见、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汇总、信息发布及督办落实工作。

 ?。ㄈ└涸鹌鸩荨⑸蠛酥匾酆闲圆牧?;研究提出“多规合一”管理体制改革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ㄋ模└涸鹌盖敫咝:涂蒲械ノ坏闹遥闪⒆易?,为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提供智库支撑。

 ?。ㄎ澹└涸鹗〕窍绻婊被峤话斓钠渌ぷ鳌?/p>

  第十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组主要职责:

 ?。ㄒ唬┮郧罢笆咏?、宽阔视野和创新思维,针对全省城乡规划建设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ǘ┒猿窍绻婊ㄉ柚械闹卮笪侍狻⒅匾孪钐峁┳裳饧?,对需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的有关规划进行技术把关,全面提升城乡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三)参与相关专题调研,发挥好智囊团和参谋助手作用。

  (四)承担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ㄒ唬┎渭邮〕窍绻婊被峄嵋椴⒂涤斜砭鋈ā?/p>

 ?。ǘ┒允〕窍绻婊被峁ぷ魈岢鲆饧徒ㄒ?。

 ?。ㄈ┒允〕窍绻婊被嵘笠榈囊樘馓岢鲆饧徒ㄒ?。

 ?。ㄋ模┩萍鍪〕窍绻婊被嶙易槌稍薄?/p>

  第十二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需承担以下义务:

 ?。ㄒ唬┳袷厥〕窍绻婊被峁ぷ鞴嬖?。

 ?。ǘ┲С质〕窍绻婊被峁ぷ鳎葱惺〕窍绻婊被岬木鲆?。

  (三)承担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委托的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审查审议任务。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主持,也可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会议召开前,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专家组对拟审议议题内容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供会议参考。

  第十四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主持,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委员参加。

  第十五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办公室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协调落实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做出的决议,研究有关重点工作事项?;嵋橛墒〕窍绻婊被岚旃抑魅握偌?,或委托办公室副主任召集。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或专家参加会议。

  第十六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第十七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的基本议事规程:

 ?。ㄒ唬┦〕窍绻婊被岣鞒稍钡ノ挥湍馍笠榈氖孪钕蚴〕窍绻婊被岚旃姨岢錾昵?。

 ?。ǘ┦〕窍绻婊被岚旃野瓷昵胧孪畹闹匾潭群捅ㄋ褪毙?,经请示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安排会议议程。

 ?。ㄈ┦〕窍绻婊被岚旃矣μ崆?个工作日,将审议事项的有关材料和会议通知发送到参加会议的各位委员及申请单位。

 ?。ㄋ模┦〕窍绻婊被岚旃铱墒由笠槭孪畹木咛迩榭?,邀请专家组成员或有关单位代表列席会议,并提前3个工作日将审议事项的有关材料和会议通知发送到参加会议的专家组成员及有关单位。

 ?。ㄎ澹┪苯猩笠?,对需进行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委员的同意,即为表决通过。各委员需表决赞成或反对,不设弃权票。

  第十八条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决议、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签发,作为审批规划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