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07:38:33
青岛新闻网11月30日讯(记者 张鸣飞)30日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和解读了《青岛市轨道交通?;で?span name="HL_TAG"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border-bottom: 0px dotted rgb(0, 0, 153);">施工作业管理办法》。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新锋介绍了《青岛市轨道交通?;で┕ぷ饕倒芾戆旆ā返闹贫ū尘凹爸饕谌荨?/p>
王新锋表示,随着轨道交通发展全面提速,在建线路规模持续增长,运营里程大幅增加,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安全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国内一些城市多次出现施工作业活动损坏轨道交通设施和影响运营安全的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如某市房地产项目基坑挡土墙坍塌,导致临近的地铁线路被迫停运进行安全评估,经4天抢修才恢复正常运营。
青岛市轨道交通虽然建设运营时间不长,但也陆续发生?;で谑┕ぷ饕档贾碌陌踩己褪鹿省?015年9月实施的《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对地铁?;で芾碜髁嗽蚬娑ǎ范吮;で段?、应当征求地铁意见的作业种类、施工作业单位对地铁安全的特殊?;ひ逦瘛⒌靥叛膊榇χ靡逦竦饶谌?。
但在实践中,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提供意见行为的规范与巡查活动的保障,相关行政机关征求和采纳意见行为的规范,执法主体和具体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确定等问题,相关主体安全监测与配合,巡查与行政执法衔接等制度,都亟需通过制定配套规章制度予以解决和确立。因此,根据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需要,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制定《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共24条,对轨道交通?;で饕迪钅亢瞬?、作业活动安全评估、?;し桨?、安全保护协议以及?;で膊榈确矫娼辛斯娣?,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明确轨道交通?;で淖饕迪钅亢瞬槟谌?/strong>
《办法》中强调在轨道交通?;で诘氖┕ぷ饕祷疃Τ浞挚悸嵌怨斓澜煌ㄉ枋┖驮擞踩谋;?。其中,对依法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施工作业行为,应当在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爆破等许可前,书面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意见。对不需要行政许可的施工作业行为,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将施工作业的位置、内容和工期等信息书面告知轨道交通经营单位。
明确施工作业活动安全评估内容
在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活动可能对轨道交通设施及运营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规定了进行工前安全评估和工后安全评估的要求。安全评估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前评估作业活动对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为轨道交通提供有效?;?。工后安全评估是作业活动结束后,施工作业单位会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全面评估作业活动对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造成的影响的制度规定。由于作业项目对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安全造成的影响,在短时间内无法显现,因此,工后安全评估非常必要?!栋旆ā饭娑ǎ拦廊衔杏跋斓?,施工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保障轨道交通长期运营安全。
明确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内容
《办法》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完成?;し桨傅谋嘀撇⒔凶衣壑?,经论证达到轨道交通设施?;ひ蠛?,施工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轨道交通?;で谑┕?。轨道交通安全?;し桨甘侵甘┕ぷ饕档ノ徽攵怨斓澜煌ò踩嘀频淖ㄏ罘桨?,内容包括专项设计措施、爆破控制措施、施工组织、施工作业影响监测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轨道交通设施维护治理等。
明确轨道交通安全?;ば楹拖喙乇;し延贸械D谌?/strong>
为了明确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和施工作业单位在轨道交通?;し矫娴脑鹑?,双方应在施工作业前签订安全?;ば?,协议内容主要包括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日常作业监督、紧急情况处理、费用承担等方面。这是因为在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活动,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势必需要增加各类轨道交通安全?;ご胧┮约岸宰陨砩枋┑募嗖獯胧佣徊糠址延茫┕ぷ饕档ノ挥Φ弊龊糜泄刈式鸨U?。
来源:青岛新闻网